通知公告


青岛工学院招聘简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23   浏览:

一、学校简介:
      青岛工学院前身为2005年建校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是中国海洋大学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青岛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建设 “学生喜欢、教师热爱、社会认可”的优质民办本科高校;
      学校的办学理念为“学校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教育为社会服务”;
      学校的校训为“胸怀天下,造福人类”,具体诠释为健康快乐,积极向上,包容豁达,兼济天下,全球思维,国际视野,为周围的人和环境释放正能量。
      学校占地面积1046.29亩,设有12个二级学院,分别是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外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航空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法学院、法语学院和国际学院。现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开设有35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1431人,其中本科生10431人。
二、招聘岗位:教师岗位
三、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高校教师职业,愿意长期在高校发展,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3.符合招聘计划岗位任职条件,能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
五、工作待遇: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支付工资、补贴及讲课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人才,学校另有优惠规定。符合青岛地区人才引进相关补贴政策的,学校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待遇。
六、应聘程序:
1、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佐证材料以"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为标题的邮件发送到hqzp1213@163.com邮箱。
2、面试考核:
(1)学校通过电话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相关成果证明原件参加面试,应聘教师岗位者需另外准备10-15分钟与应聘专业相关课程的试讲(要求授课形式为板书)。
3、入职体检。
4、学校审核审议。
5、人事处通知学校审批同意的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七、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青岛工学院人事处
邮编:266300
 电话:0532-82285118      E-mail:hqzp1213@163.com
联系人:侯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