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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疫情防控警示案例

作者:李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2-04-23   浏览: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疫 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各高校严格落实《全省学校疫情防控 三底线四服务两调 度一巡查”工作台账(2022/321 版)》等文件要求,守住 条底线 ,做好 四个暖心服务 ,有效阻断了疫情向校园传 播。但部分高校依然存在工作漏洞,个别师生出现麻痹思想、 侥幸心理,甚至存在对疫情防控措施不理解而引发不当言论等 问题。 我系决定组织开展高校疫情防控警示案例主题教育活动。
 
案例一:隐瞒行程、翻墙进校,一大学生被立案调查
   2022 年 4 月 6 日,安徽肥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通报称,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深入流调溯源发现,安 徽某高校学生郭某东(无症状感染者)存在故意隐瞒活动轨 迹,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曾 8 次翻墙进、出学校。 肥西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的郭某东依法追究相关 法律责任。对学院负责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员郭某英和直接责 任人员陈某平依法行政拘留,并视情将对学院其他负责人依 法追责。
案例二:私自翻墙出(入)校园并隐瞒行程
   2022 年 3 月 11 日下午, 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校园进入 封闭管理,学校三令五申,禁止学生翻墙出入校园。校园封 闭管理后,仍有学生肆意妄为,翻墙出入学校。学校土木建 筑工程学院原某某,文化传播学院何某某、商学院郑某某, 航空学院许某某等 10 人私自翻墙出(入)校园,且未主动汇 报行程,经研究决定,给予原某某等 10 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三:隐瞒行踪,擅自离返校
   2022 年 3 月 13 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文化传播学院学 生连某某未经审批私自返校。返校后,该生隐瞒实际行程, 拒不配合进行隔离,经学院多次谈心谈话才如实汇报情况, 了解到其 3 月 11 日未经审批私自离泉。经研究决定,给予连 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四:麻痹大意,未按规定及时参加核酸检测
   2022 年 3 月 20 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土木建筑工程学 院许某某等 7 位同学未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核酸检测,给学 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风险,对维护全校师生生命健康 安全造成了不良后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许某某等 7 位 学生警告处分。
案例五:违反规定,擅自伪造脚本程序
   2021 年 7 月,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校计算机学院黄某某擅 自篡改伪造“进出校园二维码”脚本程序并将其部署在自己 的服务器上。2022 年 1 月 7 日,该程序被“信息安全管理平 台”(教育系统安管平台)监测发现,触发学校网络安全和 疫情防控预警,影响恶劣。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全 稳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黄某某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六:伪造通行码,隐瞒行程
   近期,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校在摸排学生出入校园情况的 过程中,发现教育科学学院杨某某同学隐瞒行程,夜不归宿, 伪造通行码,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影响恶劣。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某 某同学警告处分。
案例七:持虚假请假条擅自离校出省旅游,隐瞒个人 行程信息
   2022 年 3 月 11 日,广东省广州市某高校大数据学院学生 郑某某持虚假请假条擅自离校,前往江苏省 南京市秦淮区旅 游,且隐瞒个人行程信息。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 违纪处分规定第四条第五点“未经学校批准,违反校园管理 要求私自外出离开广州市,且隐瞒个人行程信息的,给予严 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给予郑某某同学记过处分。
案例八:擅自带校外人员进入并留宿校园
   2022 年 3 月 18 日、3 月 27 日、3 月 28 日,湖南省长沙 市某高校外国语学院小 Y 在明知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宿舍管 理规定的情况下,私自带校外人员从宁静楼西南角翻墙进入 校园逗留,并于 3 月 18 日、3 月 27 日晚避开寝室同学活动时 间,擅自将其留宿在寝室,直至 28 日晚 9 点辅导员发现后方 离开。小 Y 擅自带校外人员翻墙入校并留宿寝室,违反了学 校疫情期间校园管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小 Y 记过 处分,处分期限为十二个月。
案例九:申请校外接种疫苗未及时返校,擅自出行
   2022 年 3 月 10 日,广东省广州市某高校外国语学院学生 林某某申请校外接种疫苗,但该生在疫苗接种结束后并未返 校,且因擅自前往他处而成为密切接触者,导致同宿舍三人 成为次密接及校内 177 名相关师生成为重点关注对象,对学 校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影响。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 违纪处分规定第三条第六点“出现妨碍、干扰学校防疫防控 相关工作,或对全校师生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 其他情况,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给予林某某同学 记过处分。
案例十:从校园围墙漏洞处钻出校园会友
   2022 年 3 月 27 日 19 时许,沈阳市沈北新区某高校学生 陈某某(男,21 岁)欲从校园围墙漏洞处钻出校外时,被该 校工作人员发现。经查,陈某某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期间全市高等院校实施校园内封闭管理、 非必要不进入的规定,曾先后两次从校园围墙漏洞处钻出, 与其朋友见面后,又从该漏洞处钻回校内。2022 年 3 月 27 日,沈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拒不执 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案例十一:聚众饮酒,夜不归宿,翻墙取外卖
   校园封闭管理期间,江西某高校校共有 19 名同学因聚众 饮酒、晚归(夜不归宿)、翻越围墙取外卖等行为,被给予 纪律处分。按照违纪行为性质,其中,16 名同学被给予记过 处分,3 名同学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十二:拒不配合,妨碍秩序   
   某校学生小 L,2021 年 9 月—11 月拒不按学校疫情防控 要求填报每日健康信息,在学校对其实施“ 2+12”健康管理 期间,未按时到达隔离现场进行第二轮核酸检测,延误学校 整体疫情防控进度,小 L 同学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案例十三:隐瞒事实,违反学校规定
   广东某高校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李某,在 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将学校宿舍 床位借于他人使用,并故意隐瞒事实,妨碍学校核实调查住 宿情况。该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等规定, 扰乱了校园管理秩序,为校园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学校 已决定给予李某记过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一年。
案例十四:违反防疫规定
   广州某校研究生陈某某,曾在涉疫重点区域居住,2021 年 6 月 7 日被所居住社区判定为“次密切接触 者”,被要求 返回家中进行居家隔离。该生于 6 月 8 日离开学校回家进行 隔离,直至 6 月 10 日才把以上情况告诉学院,在此之前该生 未曾按照市、区和学校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个人与疫情防控 相关信息,导致了共 160 余名师生需要居家(宿舍)隔离和 进行“三天两测”的核酸检测,其中 46 名学生无法正常参加 6 月 12、13 日进行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其行为违反了疫情防 控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经某校党政联席会 议讨论,决定给予陈某某同学警告处分。
案例十五:不及时上报个人信息
   某校本科生王某某, 2021 年 7 月 19 日由南京禄口机场乘 机抵昌后返校,不及时报告个人信息,不按照属地疫情防控 管理要求进行隔离,不进行核酸检测,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带来不良影响,其行为触犯了《某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相关条例、《某校本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预案》、《某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的 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生严肃处理。
案例十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
   山东青岛某校学生周某某,无视学校防控工作信息报告 要求,在离开居住地时未向辅导员报备个人行程,私自返青, 依据学生纪律处分有关规定,给予周某某警告处分。该生辅 导员刘某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近一周时间未如实报告周 某某私自返青信息,依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给予 诫勉谈话,取消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 该生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在上 述事件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责令在学院领导班子和学校防 控学生工作组内作出深刻检查;该生所在学院党委落实疫情 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