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职院政发〔2024〕4号文件《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兼职辅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智慧商贸与旅游系实际,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
对兼职辅导员考核要从政治思想表现、履行职责情况、班级考评成绩、测评等方面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进行。主要考核师德师风、遵纪守法情况,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安全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班级学风建设、班风建设、学生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定量考核占80分,定性考核占20分。每学期系领导班子、专兼职辅导员代表组成不少于10人的综合评议小组,对兼职辅导员开展定性测评。
1.月考核:每月对兼职辅导员进行一次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等级。
2.学期考核:学期内,根据每月兼职辅导员成绩计算本学期定量考核分值,定量考核分值和定性考核分值之和为考核成绩。
3.学年考核:两个学期考核总成绩为本学年考核成绩。
二、考核等级及评定
(一)考核等级。兼职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等级比例。考核结果每月评定(每学期按照五个月评定)。等级比例分配为:以系兼职辅导员设置岗位为基数,优秀比例不超过20%;合格比例不超过60%。
(三)兼职辅导员在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应予以解聘,三年内不能担任兼职辅导员:
1.在事关政治原则、立场和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造成恶劣影响的;
3.学期内参会、值班等缺勤率在30%以上或学期评议不满意率在50%以上;
4.因瞒报、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学生死亡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恶劣的事件,并负有一定管理责任的;
5.因疏于教育,班级学生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或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
6.班级学生中因出现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引发舆情或发生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
7.在学生评奖、评助、评贷,推优入党、评优树先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行为的;
8.经学校、系班子研究认定其兼职辅导员工作不合格的。
(四)每学年对考核成绩优秀、工作突出的兼职辅导员进行评优表彰,评优名额分配根据学年本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在学院排名确定:成绩在全校排第一、二名的系,优秀评选比例为30%;成绩在全校排第三、四、五、六名的系,优秀评选比例为25%;其他系优秀评选比例为20%。
三、考核成绩使用
(一)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兼职辅导员发放绩效考核工资。
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1.考核优秀每月:100+(700+学生人数×5元)×30%。
2.考核合格每月:100+(400+学生人数×5元)×30%。
3.考核基本合格每月:100+(300+学生人数×5元)×30%。
4.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二)根据学年考核成绩,进行评优表彰。
(三)学期内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该学期学生工作经历不予认定。
(四)兼职辅导员在一学年内连续两学期均排名在后5%的,予以解聘,下一学年不再继续担任兼职辅导员。
智慧商贸与旅游系兼职辅导员定量考核细则
根据《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附件2《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量化指标》,结合智慧商贸与旅游系兼职辅导员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岗位出勤(20分,可加至22分)
(一)按时参加院系相关会议、培训、活动。无故旷会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因公请假不扣分。请假需同时与学生科长、副书记请假,并安排补会。(备注:因公请假指学院安排的会议或院系安排的出差、外出培训等,因其他系部会议冲突导致的缺勤每人次扣0.01分。)
(二)按时参加晚自习值班,并进行安全、纪律检查。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如值班有调整,应与其他老师调换,否则视为请假。请大家自觉到带班领导处签字,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字导致统计时出现缺勤,责任自负。多出勤一次计0.1分(需进行签到和签退),每月上限1分,以签字及检查照片为准。老师因补课、指导大赛等到校值班无需签字,不计入考核成绩。
(三)夜间值班未到岗被学院通报,当月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档次,若当月未及时通报,成绩计入通报当月。夜间值班遇出差等情况,请自行调换,未调换视为缺勤。
二、信息反馈(10分)
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传达上级、院系有关文件精神。因节假日、周末、晚间无故失联导致信息传达不及时造成事件延误的,一件次扣1分。及时与学生、任课教师、家长沟通联系,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班主任处理不及时造成所管学生发生事故或导致事故扩大化的,一次扣1分。因处置不及时被学院通报导致系考核扣分的,当月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所带班级出现较大事故的被院系通报的,一次扣3分,该班级当学期取消集体荣誉评选资格,
三、工作时效(10分)
(一)院系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报送的主题班会照片资料、各项评优奖助材料、经办事项等,未按要求报送一件(次)扣0.5分,每逾期一天一件(次)扣1分。因未按要求或逾期报送导致名额作废的,后果自负。被学院通报扣分的,实行双倍扣分。
(二)与班级学生每人每学期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与建档学生、长期不在校学生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谈心谈话(可线上进行)。缺少一人次扣0.2分,以谈心谈话记录为准。
四、常规管理(60分)
(一)日常检查(20分)
辅导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班级纪律、卫生、宿舍、安全隐患存在问题的,按照系量化扣分细则赋分,并拍照发给班主任存档。月考核成绩由每日检查成绩累计计分。
(二)集中检查(20分)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检查,由系副科级以上干部与辅导员组成评议小组,根据检查标准赋分。若检查多次,取总成绩,将最高分等比例折算为20分进行计分。
(三)学院检查(20分)
根据学院宿管中心简报情况给各班赋分,混合宿舍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各班住宿人数比例分摊扣分,扣分计入简报公布所在月。
各项最终得分由原始分按照得分上限进行折算得分。
五、就业工作(60分)
(一)按时提交院系要求上交的各项就业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报送一件(次)扣0.5分,每逾期一天一件(次)扣1分。(5分)
(二)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在校期间的招聘会,按出勤率折算结果计分。(5分)
(三)每月按照就业信息系统就业率及创业率排名赋分,按最终排名递减1分。(30分)
(四)每月增加一名就业人员加0.5分,增加一名自主创业人员加1分,两类人员不重复计分,按名次分递减1分。(20分)
(五)因班主任工作不尽职尽责导致截至8月31日就业率无法达到90%,截至12月31日就业率无法达到97%者,如仍为在职班主任,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如非在职班主任,将在系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六、工作业绩(附加分,无上限)
(一)班级内学生参加省市院系组织的学生管理类活动、比赛、评选等,每一活动/项目/节目计0.5分,同一活动参与人数每增加1人加0.05分。如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按4、3.5、3,市级按3、2.5、2,院级按1、0.8、0.6,系级按0.6、0.4、0.2赋分。评选的各级优秀团队按二等奖分值计分,运动会第一名计3分,递减0.3,破纪录再加2分。参加非学生管理类技能大赛,只按照参与人数计分,学生获奖不再计入兼职辅导员及班级考核,但可作为学生参评省市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依据。
(二)兼职辅导员撰写学生管理类论文、案例、参与各类评选获奖,加分同上,按照位次递减分值1/2;在学院绩效考核中给系加分的,系参考学院赋分值加分。
(三)独立组织班级学生承办院系活动并提供新闻稿、新闻图片,审核通过并发表的,系网站发表一件次加0.2分,院网站采用加0.6分,被市级媒体报道加2分,被省级媒体采用加3分,同一活动按最高级别统计,不重复计分。
(四)协助学生科独立承担某一项工作的,按照工作量大小酌情加0.5-1分。
(五)学生在校期间考取各类职业资格证书、1+x证书等,按照证书数量与班级人数比值折算,计入毕业班兼职辅导员考核最终成绩。(5分)
除(五)外,其余活动每月最后一天之前报到学生科,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因个人原因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以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为准。
七、评比方法
(一)毕业班单独考核,考核一、二、三、五、六项;其余班级一起考核,考核一、二、三、四、六项,分别按比例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档次。
(二)在校生五年制班级(含转段五年班级)成绩计算时乘权重系数,权重系数取当月高职班平均成绩与五年制平均成绩比值。每月的优秀档次人员,至少应包含一名五年制班级兼职辅导员。
(三)若同时兼任两个在校班级兼职辅导员,取平均成绩为最终成绩。若兼任班级中有毕业班级,毕业班级为优秀可确定为优秀,否则,以在校生班级考核成绩为准。
(四)若当月成绩存在并列情况,将未记入优秀等次的兼职辅导员成绩与相邻下一名兼职辅导员考核成绩的差值累计入下月核算。
(五)学期末将各月成绩加总,取最高分等比例折算为80计入本学期定量考核成绩。
智慧商贸与旅游系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