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优秀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国家助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来源少,生活俭朴,注重节约,已被所在系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成绩优良。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的各项活动。
二、评选范围
已经取得我院专科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1: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要求
1、各系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成立专门评选委员会(不少于七人),在初选基础上,投票产生最终人选。
2、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在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发放等情况的,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于各系报送的受助学生中经评审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受助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
4、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执行报告。(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2)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盖系章)。
(3)公示名单。
请将以上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wzyqinling@126.com邮箱。
附件1: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样表)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系别 类目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2000元
| 二档3000元
| 三档4000元
|
机电工程系
| 50
| 50
| 50
|
机械与汽车工程系
| 39
| 39
| 39
|
信息工程系
| 49
| 49
| 49
|
冶金与建筑工程系
| 30
| 29
| 29
|
经济管理系
| 38
| 38
| 38
|
商务管理系
| 42
| 42
| 42
|
师范教育与艺术系
| 89
| 89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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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技术与护理系
| 83
| 82
|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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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商务管理系名额中包含青岛订单班
2、师范教育与艺术系名额内包含2014级五年初等教育各班
3、各系名额中均已包含注册入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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