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系各团支部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团的工作的凝聚力和创新力,根据院团委要求,结合我系团的工作实际,特制订各团支部的考核细则,考核最终分数由各团支部日常宣传分和活动分各占百分之五十组成。
一、宣传
学期期末汇总每周宣传分并求取平均值,除此之外各班每周上交的宣传稿,广播站采用+1分,系报采用+2分,院报采用+3分,市级报纸杂志刊登+5分,省级报纸杂志刊登+10分。
二、活动
1)积极参加系活动的一人/一件作品+0.5分,在系活动中获奖的选手给所在班级加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发放实物奖励的活动不予加分)
2)积极参加院活动的一人/一件作品+1分,在院活动中获奖的选手给所在班级加分,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系元旦晚会参照此项加分)
3)积极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的一人/一件作品+2分,在市级以上活动中获奖的选手给所在班级加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以上加分项可重复加分,在参加活动中出现抄袭、作弊、恶意捣乱者取消相应的参赛资格,不予加分。
5)以社团名义参加院级以上活动,需提供相应证明,酌情加分。系社团负责人每学期给所在班级+3分,院社团负责人每学期给所在班级+5分。
6)运动会。
积极参加运动会的一人+1分,在运动会中获奖的选手给所在班级加分,第七名1分,第六名2分,第五名3分,第四名4分,第三名5分,第二名6分,第一名7分;参加五项全能的选手根据最后获奖名次+名次分数X2;参加接力赛的选手根据最后获奖名次+名次分数X0.5。运动会期间,院征集运动会加油稿,系采用一篇+1分,院采用一篇+3分(可重复加分)。
7)男篮女排
积极参加男篮女排的选手,给所在班级一人+1分;参加训练并最后参与比赛的选手,不计上场次数,根据比赛最后名次,给选手所在班级加分,第七名1分,第六名2分,第五名3分,第四名4分,第三名5分,第二名6分,第一名7分。
8)志愿者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一人+1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志愿者活动的,酌情加3~5分。
9)其他
①在运动会期间,帮忙誊抄运动会加油稿的同学+誊抄份数X0.2分
②在学生科帮忙的同学每人每次+0.5分。
10)每学期末统计各班班级参加活动获奖人员名单,自行上报,未报全者后果自负。